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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风管加工厂废气处理风管设备要求如下:重庆风管加工厂废气处理风管设备要求如下: (1)转移风管应防止碰、撬、摔等机械损害,设备时制止攀登倚靠非金属风管。 (2)风管设备前应对其外观进行质量检查,并清除其内外表面粉尘及管内杂物。 设备半途停登时,应将风管端口关闭。 (3)风管接口不得设备在墙内或楼板中,风管沿墙体或楼板设备时,距离墙面、 楼板宜大于150mm。 (4)风管内不得敷设各种管道、电线或电缆,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制止拉在避雷 针或避雷网上。 (5)风管设备差错应符合下列规矩: 明装水平风管水平度差错应为3mm/m,总差错不得大于20mm; 明装笔直风管笔直度差错应为2mm/m,总差错不得大于20mm; 暗装风管方位应正确,无显着差错。 (6)支吊架的预埋件方位应正确、结实可靠,埋入部分应除锈、除油污,并不得 涂漆。支吊架显露部分应做防腐处理。 (7)支吊架不应设置在风口处或阀门、自控机构的操作部位,距离风口或插接管 不宜小于200mm。 (8)风管各管段的衔接,应选用可拆卸的型式,风管和部件可拆卸的接口,不得 装设在墙和楼板内。 (9)直接与通风机相衔接的风管,宜在设备就位后设备。 (10)风管和部件在设备前,内壁有必要擦洗洁净,做到无浮尘和其它杂物。 (11)法兰破损和掉落处,应彻底修正后才华设备。 (12)支、吊、托架的预埋件或膨胀螺栓,方位应正确、结实,预埋件的埋入部分不得油漆,并应除去油污。 (13)风管支、吊、托架距离,如规划无特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矩: 水平设备:当圆管直径、矩形管大边长为501~2000mm时,距离不应大于3500mm。 笔直设备:距离不应大于4000mm,但每根立管固定件不应少于2个。 (14)支、吊架应避开风口、阀门等处。 (15)风管支、吊架用材应符合下列规矩: 风管支、吊架运用扁钢、角钢、槽钢、圆钢制造; 托座扁钢:圆管直径为501~1000mm时,托座应运用不小于25×6扁钢。 吊杆圆钢:圆管直径、矩形管大边长小于1000mm时,应运用直径不小于8mm圆钢。 (16)风管钢制支、吊架、吊杆螺栓有必要刷防锈漆;风管螺栓有必要运用不锈钢螺栓。 本文由重庆风管加工厂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