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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耐火风管金属风管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重庆耐火风管金属风管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圆形弯管的曲率半径(以中心线计)和最少分节数量应符合本交底第四章的规定。圆形弯管的弯曲角度与总管夹角的制作偏差不应大于3°。 ②.风管与配件的咬口缝应紧密、宽度应一致;折角应平直,圆弧应均匀;两端面平行。风管无明显扭曲与翘角;表面应平整,凹凸不大于10mm。 ③.风管外径或边长的允许偏差:当小于或等于300mm时,为2mm,当大于300mm时,为3mm。管口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矩形风管两条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3mm,圆形法兰任意正交两直径之差不应大于2mm。 ④.焊接风管的焊缝应平整,不应有裂缝、凸瘤、穿透的夹渣、气孔及其他缺陷等,焊接后板材的变形应矫正,并将焊渣及飞溅物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按制作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净化空调工程按制作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尺量、观察检查。 本文由重庆耐火风管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