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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消防风管关于机械加压送风和排烟设备的规划与施工重庆消防风管关于机械加压送风和排烟设备的规划与施工 各有关单位应严厉依照《建筑规划防火标准》(GB50016-201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备建造技术规程》(DBJT 15-150-2018)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中对机械加压送风和排烟设备关于风管耐火极限的要求进行规划和施工。 各风管宜选用镀锌钢板或钢板制造,金属风管可通过将防火隔热资料选用机械固定、柔性包覆(裹)等办法固定在其表面,以满意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中对机械加压送风和排烟设备关于风管耐火极限的相关要求;也可直接选用满意耐火极限要求的复合成品风管、工业一体化硅酸钙板等,或选用由满意耐火极限要求的复合板材制造的复合风管。 对于参照《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程》(GB51249-2017)的要求,选用喷涂(涂抹、刷涂)防火涂料以满意0.5小时耐火极限的施工做法,应在建造期间和请求消防查验(备案)前别离进行两次见证查验,住建部分(质量监督站)、建造单位、规划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程序参与见证随机取样,做到规划有告知,进程有检查,查验有送检。管道的耐火极限的断定必须依照《通风管道耐火试验办法》(GB/T 17428)的测试办法,当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同时达到时,方能视作符合要求。 由于机械加压送风和排烟设备风管设置的部位其耐火极限各不相同,防火包覆(裹)或资料选型形式多样,因此,规划单位在规划时应加强规划深度和优化选型选材,在消防规划文件的通风平面图中应对各部位风管其耐火极限和资料选型均给予清晰标注,对施工办法和要求提供大样图纸,确保造价核算精准,相关施工图纸具备可操作性。 工程总承办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当将机械加压送风和排烟设备风管的防火包覆(裹)的施工质量纳入建造工程的质量管理统筹落实。 本文重庆消防风管整理 |